COVID-19 促使全世界都在家辦公。對于從事辦公室工作的普通人來說,這不會造成監管問題,但對于醫療保健提供者而言,個人設備的使用和組織 IT 部門缺乏監督使他們及其公司容易受到違反健康保險便攜性的影響和責任法案 (HIPAA)。
HIPAA 的執法者、民權辦公室 (OCR) 和衛生與公眾服務部 (HHS),于 3 月 17 日宣布他們將使用“執法自由裁量權”關于違反 HIPAA 的行為,可能會免除對在 COVID-19 全國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期間通過“日常通信技術”為患者提供服務的醫療保健提供者的一些處罰。
在福布斯閱讀全文 >>